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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资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3-27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1年天津市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以来,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紧紧围绕国资和国企改革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组织机构,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公正、及时和便民,推动了国资监管工作高效透明运转。

(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委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业务处室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对年初列入计划的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推动。对重要的依申请件,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都及时召开会议,学习政策,分析诉求,及时提出答复意见和建议,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条例和规定,结合实践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暂行程序》等规定。为突出国资监管工作的特点,市国资委在认真执行市政府规定的公开共性化项目的同时,按照工作职能,将14项国资监管工作内容分解成22条细目纳入到主动公开的信息范畴,包括国有经济发展规划、企业改革、改组和政策法规制度建设等,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国资委按照公开、公正、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把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贯穿于国资监管每项工作的始终,从文件信息起草到委领导审阅批示都制定了严谨规范的工作流程,对处室在起草制发文件时就提出了要标明公开意见(分为主动公开、不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要求,没有公开意见的文件信息,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从源头上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同时,我们还努力扩宽信息公开渠道,2011年,我们在继续发挥天津政务网、天津国资委网站公开国资监管信息主体作用的同时,结合国企改革发展实际、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着重提高了《天津国资》杂志公开信息量。市国资委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3件,其中编发信息简报80件,《天津国资》杂志信息128件,天津政务网45件,2011年市国资委信息公开页面累计访问量达到了17万人次。

三、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2011年,市国资委积极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制定规范了受理、审查、答复依申请工作程序,建立了以业务处室为主体,信息公开办公室紧密配合共同承办的联席会机制,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办结难度大的依申请件,依据国家和市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研究集体会商,确定承办答复意见,确保每个依申请件的办结,政策依据准、工作流程清、答复效率高。2011年市国资委共办结依申请件35件,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效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市国资委认真贯彻国家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认真运用政策和法规制度,以周到热情的态度、认真严谨的作风,妥善办结群众职工依申请件,得到群众职工的肯定和认可,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市国资委近年来在完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推动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机制建设,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二是加强政策学习,超前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国资监管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的结合,使其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职工群众;三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

今后,市国资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发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形式,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促进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   标单位数量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5
向市级查阅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516
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表
序号信息种类单位数量
1机构职能
2政府规章文件
3规划信息5
4统计信息
5政府工作报告
6财政报告
7行政收费
8政府采购
9行政许可
10重大建设项目
11教育医疗
12社保就业
13民政助残扶贫
14突发事件处置
15食品药品监管
16产品质量监管
17安全生产监管2
18环保公开卫生
19市政府重要会议
20人事任免
21其他服务事项
22其他公开信息38

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量
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6
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
表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单位数量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35
    其中:1.当面申请数16
          2.传真、信函申请数16
          3.网上申请数3
          4.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数5
          4.“信息不存在”数7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13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2
          7.“非政府信息”数
          8.“重复申请”数
          9.“已移送档案馆”数
          10.其他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量
全年依申请信息收费人数
全年收取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表3:培训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量
培训次数1
培训人数68

表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量
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量
    其中:1.行政复议执行数量
          2.行政复议撤销的数量
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其中:1.判决执行的件数
          2.判决撤销的件数

七、附注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邮编:300040,电话:022-83607701电子邮箱:gzwdwbgs@126.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