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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30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内设机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国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先后召开3次党委扩大会、主任办公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动任务落实。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办公室统筹协调日常事宜,各处室落实各项公开内容,分管委领导把关,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制度保障,促进规范工作

根据形势任务发展,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转。一是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印发《市国资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制定2018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全力助推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三是印发《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言人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政府权威信息,为天津市国资国企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动态调整《天津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根据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修改情况和落实“三个归位”推进简政放权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档,并通过网站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方便监管企业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规范履职。

 

 

 

 

 

 

 

 

(三)加强审核把关严格工作流程

严格遵照制度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谨规范。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文件把关对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在相关处室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保密部门进行涉密审查,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出复核意见,再报分管委领导把关审签后才能印发。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把关。责成专人每天登录天津市政务网查看依申请信息,严格执行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和归档等工作流程,确保依申请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强化网站信息发布把关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由于坚持制度严格,依规加强管控,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出现失泄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拓宽沟通渠道,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充分利用天津市政务网和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上线“天津国资”官方微信。开通天津国资微信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互动精准性。二是改版升级门户网站。新版网站形成了PC版和手机APP版两个版本,能够全面适配各种移动终端,在应用层面上增加了全局搜索、智能问答、网站地图、微信共享等功能,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操作便利性、性能高效性和安全可靠性。

 

 

 

 

 

 

(五)强化整改自查,补足工作短板

结合 2017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制定《市国资委2017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问题整改清单》,针对评估报告提出的6个方面问题,制定15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处室,确保整改及时到位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加大赋分权重,加强督促督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市国资委认真做好2018年制发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通过天津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84条,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及市档案馆报送纸质文件246份,文件电子版同时在网站对社会公布,方便公众查询。主动公开市国资委“三公经费”,先后在官方网站“预决算公开”栏目主动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等信息。全年通过市国资委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063条,总访问累计达521万人次,独立用户访问量119万个。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为国资国企发展打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市国资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在网站发布国资监管信息224条,设置“服务企业家”“市管企业混改挂牌项目招募公告”“市管企业混改招商项目推介公告”“天津市国企混改成果集锦”“天津市2019年百户混改项目集中推介公告”等专栏5个。

(二)加强政策解读,不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解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网站改版升级后,专门设立政策解读”板块,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确保政策信息的全面性、鲜活性。除发布解读文字材料外,不断拓宽解读渠道,采取主要负责同志接受媒体采访、举办大型推介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三)强化舆情防控,积极做好回应工作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国企混改、债务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重要舆情。积极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畅通受理平台

为便于公众提出申请,市国资委在信访处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接受当场申请,在信息公开部门设立邮箱接受来信申请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接受网上申请,在门户网站设置了“主任信箱”“互动交流”等栏目接受在线咨询。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件。其中,当面申请9件,网络申请54件,来信申请80件去,全部如期办结组织办理答复公众留言等问题132条。

(二)规范申请答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不断完善市国资委依申请工作程序。一是强化法律意识。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二是强化协调意识。事前事后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对接,明确诉求,及时做好解释说明;主动加强处室间的联系沟通,经过认真讨论、细致研究后形成答复意见,确保答复内容合法有据。三是强化时间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对承办处室督促督办,确保答复及时,严禁超期办理。四是规范答复告知书。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要求,规范行文格式和答复用语,确保答复文书严肃严谨。全年答复申请143件,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4件,同意答复11件,同意部分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97件,告知作出更改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市国资委未发生就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共发生4起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其中3起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原告撤诉结案,1起行政复议市国资委胜诉,但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市国资委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工作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政策解读和重大舆情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流程环节,提升舆情处理水平,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时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努力满足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5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2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1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6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43

     1.当面申请数

9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54

     4.信函申请数

80

  (二)申请办结数

143

     1.按时办结数

14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4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9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5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80

八、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邮编:300074,电话:022-83603283,电子邮箱:gzwxxgk@sasac.tj.gov.cn)。

 

 

市国资委

2019年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