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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26 14:3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的工作提示》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国务院国资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严格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市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00余条,其中时政要闻、两委动态、通知公告、国资动态等政务动态信息897条,信息公开专栏信息63条,政策解读信息5条。深入推进市管、委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市管委管企业及子企业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了企业发展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公开。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推动“应公开、尽公开”,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透明度。2023年,公开国资两委工作动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等国资监管动态信息479条,市管企业董事管理文件52条,满足社会公众对国资国企领域的各类信息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确保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合法、规范、透明。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其中,7件为申请人提供了相关数据资料。因申请信息我委不掌握、不属我委负责公开等原因无法公开的,也向申请人作出了书面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确定公文公开的属性、时间和方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国资委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严格规范信息上传、审核、签发各个环节,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和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平台运维管理水平,形成较强的国资国企正面宣传、信息公开的声势。一是优化规范国资委门户网站。统筹栏目设置,充实公开内容,链接各市管、委管企业官网,打造国资系统网站矩阵,持续更新国有企业品牌等推广内容,充分发挥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建强“天津国资”官微新媒体阵地。充分运用市国资委所属“天津国资”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设置国资发布、精选专题、榜样领跑等栏目和“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民呼我为、擦亮窗口”等45个合集,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提高重要信息的可读性、时效性。2023年“天津国资”官微发布各类报道2191篇,阅读量达243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压紧压实相关处室和企业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持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人员稳定。开展市国资委机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督查考核,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各项指标,逐项核查落实情况,保证了工作要求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0

0

0

0

0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0

0

0

0

0

20

(七)总计

50

0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1

5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以往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我们强化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合了各类信息,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与公众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结合市国资委作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职能定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不断细化,主动公开的力度还要提高,依申请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压实企业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2024年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提高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严格信息公开程序上抓好落实,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对市管委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企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督促企业提高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完善工作流程明确机关处室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发布”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各业务处室负责落实公开内容,分管委领导审核把关,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

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制发政策文件的主动公开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通过国资委网站等渠道发布,对政策性文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国资工作动态通过国资委网站、“天津国资”官微等渠道发布,使社会各界了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抓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信息公开带动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三、本年度办理结果(六)其他处理3.其他”共计20个,其中6个为不属我委负责公开,7个为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7个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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