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出台《天津市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施方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工程,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市级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建立《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退出机制》,完善国家、市、区三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体系。
二是构建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程体系重要内容;加强各族师生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各区、各民委委员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公共数字媒介,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是建立健全理论研究体系。出台《关于加强天津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民族理论研究纳入市社科年度课题指南。建立天津市民族工作智库。签署《京津冀民族工作部门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合作协议》,建立京津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高端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