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资系统开展宣传贯彻“天津八条”、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通知
各监管单位党委宣传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以下简称“天津八条”)精神和市国资两委《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国资系统贯彻“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取得成效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营商舆论氛围,现就开展在国资系统开展宣传贯彻“天津八条”、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贴近实际、贴近企业、贴近职工,深入宣传“天津八条”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市国资两委《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深入宣传我市国有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干事创业的新典型新进展新成效,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和环境氛围。
二、宣传重点
着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国资两委贯彻“天津八条”制定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大力宣传国资系统企业家在“追求精益求精、以质取胜,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打造更多名优精品”工作中取得的最新业绩,宣传国资系统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的活动,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三、基本要求
1.加强正面宣传。要组织企业内部宣传阵地将市国资两委《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穿到日常宣传报道的工作中,讲好国企优秀企业家故事,深入发掘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示国有企业企业家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攻坚克难、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
2.做好热点引导。围绕贯彻落实“天津八条”和国资两委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以及优秀企业家的事迹,加强宣传推广,用具体事实和透彻说理澄清模糊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理解政策要求,向先进典型学习,弘扬国企改革正能量。
3.加强网络宣传。各企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要及时转载传统主流媒体的重要报道,通过专题集成、在线访谈、征集网络作品、推荐优秀帖文等多种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积极运用客户端、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扩大国企优秀企业家事迹的传播范围。针对网上有关国有企业的热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与网民开展交流互动,掌握网上舆论引导主动权。
四、工作安排
1、开展专题宣传。在企业内部各媒体和门户网站上对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和市国资两委《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进行播发,各企业内部媒体要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栏目,进行专题报道,深入宣传各项内容和要求。
2、宣传选树优秀企业家典型。积极发掘、总结、选树和推广优秀企业家典型案例,围绕选树宣传优秀企业家队伍,切实加大基础设备和宣传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优秀企业家案例数据库,记录、收集和整理企业家的成长经历、模范事例和典型样本,定期对企业家的成功经验进行分析梳理。
3、加强学习教育引领,加强对各级企业领导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企业家精神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深入融合,以文化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开展“弘扬企业家精神”系列专题报道,通过拍摄企业家微视频,组织先进事迹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引导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现代理念、敢于担当、引领方向的企业家。
5、做好跟进新闻报道。企业官方微博、微信平台要及时发布优秀企业家的事迹信息。各企业媒体要利用常设专栏,对各国有企业落实《实施意见》形成的新思路、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进展进行跟踪报道。
五、工作要求
1.国资系统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弘扬企业家精神宣传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报道任务落到实处。
2.要发扬“走转改”精神,找准切入点,把形势政策宣传和鲜活生动的先进典型事例结合起来,多运用职工群众的生动语言,多采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增强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3.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所属子报子刊和新闻网站、官方微博等新兴媒体的管理,认真落实新闻采编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宣传纪律和导向要求,强化工作问责。
市国资委党委宣传处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