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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津国资〔2023〕7号
各监管企业、各区国资委:
经市国资委第20次党委(扩大)会、第1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天津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2023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