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我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组织机构
市国资委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日常事宜,各业务处室负责落实各项公开内容,分管委领导审核把关,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
根据形势任务发展,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转。一是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国资办〔2018〕19号),印发《市国资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职能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内容,明确职责,强化协同配合,确保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助推国资监管和国企混改工作。二是依据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业务处室提供工作依据,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
(三)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规范流程
严格遵照制度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谨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公文办理程序中公开属性认定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提升公文主动公开比率,严格依法行政。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及审核把关。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流程。三是强化网站信息发布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与准确,坚决防止和杜绝公开信息失泄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问题的发生。
(四)畅通受理平台,保障民众利益
一是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为确保公众申请信息公开的便利有效,市国资委专门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接受现场申请,在信息公开办公室设立邮箱接收来信咨询,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接受网上申请,在门户网站设置了“主任信箱”“互动交流”等栏目接受在线咨询。
二是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积极拓展专栏版块,推动网站改版升级,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方便公众信息查询,将国资委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地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三是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将信息技术发展成果运用到政务公开工作中,充分发挥官方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优势,做好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加强舆论引导,同时加大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微信等新媒体的协同,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便利性和及时性。
(五)抓好培训指导,提升业务能力
一是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各类培训,并注意在工作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不断积累经验。
二是定期举办国资委机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组织业务处室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参加培训,结合公开实务,深入指导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公开意识和公开工作能力。
(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加强国资监管动态、市管企业董事管理等信息发布;围绕国企改革中心任务,设立“创新创业”“服务企业家”“混改挂牌”“混改招商”等专栏。要求市属企业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转让等进场交易行为通过交易机构(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信息公开。结合市国资委职责划转情况和新“三定”规定,对照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和市场服务事项目录,对《天津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津国资法规〔2018〕21号)进行动态调整。通过网站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方便监管企业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规范履职。组织文件制定处室会同政策法规处对本机构政策性文件的公开性质进行审核,并及时发布,做好解读。2019年度,官方网站公开国资监管动态信息64条。“创新创业”“服务企业家”“混改挂牌”“混改招商”等专栏公开动态信息121条。市管企业董事管理文件63条。并公开《天津市国资委现行有效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查询服务,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2019年度,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64条,市属国有企业动态信息196条,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政策解读3件,三公经费信息19条,提案建议办理结果14条,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共计900余条。通过天津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78条,确保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同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及市档案馆报送纸质文件234份。全年网站总访问量累计达1.71亿人次,独立用户访问量267.96万个。
三是借力新媒体优势,充分运用“天津国资”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重要信息的可读性、时效性,2019全年通过市国资委官微发布各类信息累计600余条。
(七)及时有效办理依申请公开
坚持依申请公开受理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责任处室对各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给予积极办理和及时答复。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使受理和答复工作更加标准化,可操作性更强。全年共接收信息依申请公开57件,办理主任信箱答复问题9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市国资委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依托天津政务网公开平台,借力新媒体及传统媒体方式,共主动公开信息1600余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2 | 4 | 6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 | 2905,771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共接收依申请公开57件,年内办理完毕54件,结转下年办理3件。具体情况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0 | 5 | 0 | 0 | 0 | 2 | 5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 | 3 | 0 | 0 | 0 | 1 | 2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 | 0 | 0 | 0 | 0 | 1 | 6 | ||
(七)总计 | 48 | 4 | 0 | 0 | 0 | 2 | 5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1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共处理行政诉讼8件,其中“复议后起诉”一栏中的1件,为2018年依申请公开件,诉讼二审判决结果在2019年。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7 | 0 | 0 | 0 | 7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各类媒体等方式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但是,对照市政府要求和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力度和广度需进一步加大和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理念、能力和服务水平仍有待提升。
市国资委将在市政府办公厅指导下,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及公众期盼,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公众需求为目标,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加大力度实现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微信等新媒体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提升公开信息的可读性、生动性,切实满足群众关切。
二是加大培训与工作指导力度,强化公开理念。以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为指引,引导各业务处室之间加强协同与联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定期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做好培训教育全覆盖,调动各处室积极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第三项第六小项“其他处理”,共计6件。其中,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补正处理的1件,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补正逾期未补正不再处理的1件,延期答复处理的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的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