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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28 12:1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天津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扎实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市政府办公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推进日常信息公开,及时反映国资工作动态2025年,市国资委依托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通过两委动态、通知公告、国资动态等栏目,公开国资两委工作情况、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等动态信息675。发布主动公开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6使社会各界实时了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推动“应公开、尽公开”,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透明度。2025年,市国资委及时主动公开了《天津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5版)》,本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落实答复,市国资委本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上年度部门决算,所监管企业2024年度薪酬信息和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社会对国资国企领域信息需求。

三是健全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加强对所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检查,在各企业前期已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试行的基础上,推动企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形成更加透明、更加阳光、更实际的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答复流程,确保答复工作合法、规范、透明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件,其中8件为申请人提供了相关数据资料2025年,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量较上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由于有的申请人就同一相关事项多次提出申请,市国资委根据申请事项的具体情况,逐个一一作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规范信息上传、审核、签发各个环节,把好信息公开的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和文字关。落实好市国资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主动公开事项公开,确定公开源头属性,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法定公开事项的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形成较强的国资国企正面宣传声势和信息公开的积极态势一是持续办好国资委门户网站。充分发挥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务公开主要平台作用持续更新国资国企信息办好市国资委网站政务公开等专栏,丰富网站内容二是“天津国资”官微新媒体建设质量跃升开展天津国企高质量发展新看点”网络宣传活动,聚焦国资系统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大力宣传“十项行动”、“三新”“三量”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效,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25年推送正面宣传报道2503篇,阅读量407.1万。三是发挥好信息公开服务电话的联系群众作用。2025年,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服务电话接电量较往年大幅增长,群众咨询办事类的来电较多,市国资委充分利用这一与群众沟通联系的窗口,向群众快捷告知相关信息查询渠道、所属企业联系方式,方便了群众办事、密切了群众联系,同时也减少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压紧压实相关处室和企业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依申请信息公开件的会商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答复依法、符合实际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市国资委还深入总结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特点成效,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了办理工作典型案例,为下一步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3

0

0

0

0

0

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0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0

0

0

0

0

0

40

(七)总计

83

0

0

0

0

0

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撤诉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0

0

6

1

0

0

1

2

7

0

0

1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委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与公众期望还存在差距,结合市国资委作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职能定位,信息公开内容还需不断细化,主动公开的力度还需提高。2026年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提高

是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素质,强化公开意识,持续贯彻和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及相关保密审查办法,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办公室牵头统筹、业务处室办理、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负其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提高信息公开的依法、准确可操作性。

是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效优化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依照市国资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按时间节点发布市国资委主动公开事项。坚持为企服务、突出需求导向及时回应关切,继续完善市国资委网站“政策问答”专栏,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高频政务咨询事项,准确解读政策解答服务事项,让企业和众看得懂、能理解、好办事。以信息公开带动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服务社会

三是继续推动企业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对市管委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企业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企业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对涉及公众利益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规范的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国资国企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三、本年度办理结果(六)其他处理3.其他”共计40个,其中13个为不属我委负责公开,21个为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6个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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