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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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国资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764322288/2018-0007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国资改组〔2018〕2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国资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国资改组〔2018〕22号

各区人民政府:

在各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截止2018年10月底,中央驻津和市管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签订任务全部完成。根据来英副市长“持续推进,注重实效”的批示,以及国务院国资委“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分离移交”的要求,为确保“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按期保质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国资委对“基本完成分离移交”的考核标准为:完成管理职能移交、资产划转、维修改造;或实行先移交后改造完成管理职能移交、资产划转,维修改造正在进行;或实行先改造后移交完成管理职能移交、维修改造,资产正在划转中。

二、由各区相关单位与移交企业已经签订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协议的项目,请务必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物业管理职能移交工作,确定物业管理模式,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协议),建立规范有效的服务秩序。

三、落实符合条件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转移接收工作。

四、积极配合移交企业做好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由接收单位做好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预算。维修改造项目预算中应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用等。

五、确定物业维修改造方案,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工程,对确因季节等原因年内不能实施的维修改造内容,应说明情况并完成前期招标等相关准备工作。

六、请各区安排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协调“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将对进度慢的项目进行督察。

(此件公开)


市国资委            市国土房管

2018年11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