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详细内容
《市国资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1-02 18:00

2018年10月底,中央驻津和市管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签订任务全部完成。按照市领导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最新要求,2018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分离移交。为进一步明确基本完成分离移交的标准和时间要求,进一步加快推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度,市国资委、市国土房管局共同研究起草本通知,由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通知主要明确了对各区人民政府的三个要求:一是3种符合“基本完成分离移交”的考核标准;二是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物业管理职能移交工作,确定物业管理模式;三是落实符合条件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转移接收工作;四是积极配合移交企业做好补助资金申报工作;五是确定物业维修改造方案,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工程;六是协调“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

此外,市国资委、市国土房管局将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对进度慢的项目进行督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