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优化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24〕13号)第一条,监管企业应当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综合考虑评估目的、评估标的资产规模、评估标的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划分标准,原则上,企业对外并购股权项目、涉及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项目、对外重大产权转让项目应纳入重大资产评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