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三定”规定,行使《天津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查看更多]
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评估机构选聘及评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24〕15号)第三条,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实际控制企...[查看更多]
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优化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24〕13号)第一条,监管企业应当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综合考虑评估目的、评...[查看更多]
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评估机构选聘及评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24〕15号)第三条规定,监管企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查看更多]
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核工作指引>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24〕14号)第十三条,应当报送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与评估目的...[查看更多]
监管企业在申请核定主责主业时,要准确选取主业名称。主业名称原则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及相关行业分类标准确...[查看更多]
年度财务预算审批工作由财务评价与经营预算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企业可登陆市国资委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权责清单”板块下载《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出资人监...[查看更多]
需要。年度财务预算备案工作由财务评价与经营预算处独立负责,企业可登陆市国资委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权责清单”板块下载《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