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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培训暨第三期“国资国企大讲堂”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22 15:3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新修订《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提升国资系统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321日下午,市国资委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培训暨第三期“国资国企大讲堂”,邀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晨,对《公司法》修订的重点内容以及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若干问题进行讲解。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传胜主持培训。

吴晨“公司法修订概要及国家出资公司的若干问题”为题,介绍了《公司法》制定和历次修订的概况,着重讲解了国家出资公司的若干问题,内容涉及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保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责任等方方面面内容,并解答了当下国有独资公司面临的有关问题。

培训结束后,针对新修订《公司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杨传指出,一是要深刻理解《公司法》修订的重要意义,此次修订《公司法》体现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立法精神,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新《公司法》对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二是要加快推进新《公司法》的学习贯彻,并与落实“十项行动”、开展“三量”“三新”工作、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学习宣贯实效,规范公司设立和退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也要做好与《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有效衔接;三是要切实提升国资国企的法治建设水平,把新《公司法》的新要求转化为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上来,始终坚持依法依规行权履职,深入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坚决守住法律风险防控底线,为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市国资委设置1个主会场,同步设置52个视频分会场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及各区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两委机关全体人员及监管企业、区属企业有关人员共计30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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