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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长、副行长公告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7-29 16:01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前身为城市信用社。1996年11月成立,总部位于天津,目前已在天津、北京、石家庄、上海、济南、成都设立一级分行。2016年3月,在香港上市。截至2019年12月末,天津银行注册资本60.71亿元人民币,总资产6694.01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511.77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15.24%,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为进一步提高天津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推进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

一、选聘职位

(一)行长1名,全面负责银行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

(二)副行长3名,其中分管批发银行和金融市场业务1名;分管零售银行、业务营运及金融科技业务 1名;分管风险、内控合规及法律事务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二)选聘条件

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标准,职业经理人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熟悉商业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经营业绩突出,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

同时还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行长任职资格

(1)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

(2)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业务部门正职或一级分行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大型金融机构总部高级管理层成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2.副行长任职资格

(1)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2)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业务部门副职或一级分行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大型金融机构主要业务部门或一级分行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2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选聘人员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选聘人员按职业经理人管理,任期三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薪酬待遇。参考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

四、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正式聘任。

五、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7月29日—8月18日,为期21天。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每人限报1个职位)。

(1)网络报名:请应聘者登录天津银行官方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点击首页“人才招聘”中的招聘公告栏目,查询招聘公告,下载“报名须知及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填写报名信息,将报名表、证件照(蓝色背景)、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学历学位证明(证书扫描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的电子文件打包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tjyhzhaopin@126.com)。

(2)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前往选聘工作组(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围堤道交口友城名居7号楼4门4楼)提交报名材料,联系人:赵先生、毕先生,联系电话:022-28139015。所需提交的材料与网络报名的材料要求一致。

(二)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天津银行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我们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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