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发布>两委动态> 详细内容
市国资两委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2-13 14:12

2020年,市国资两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完善法治机制、落实法治责任为着力点,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部署安排,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提升。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完善领导机制,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建设的领导。市国资委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与国资国企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成立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制发《天津市国资委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国资国企改革和法治天津建设同步推进、互促互进。坚持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终有总结有考核,将法治能力建设纳入《天津市国资两委机关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和企业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及年度国资工作要点。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日常自学相结合方式,注重知行合一、学以致用。2020年,中心组组织法律法规专题集中学习4次;编印法治专题《学习参考》6期,供中心组成员自学。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以中心组扩大学习方式邀请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同志作专题学习辅导报告,中心组全体成员带动国资系统干部共计340余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邀请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安长海同志作《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辅导报告,中心组全体成员带动市国资两委机关干部200余人参加。

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好国资系统法治工作,把国资国企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党委扩大会、主任办公会集体决议的方式,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两委机关2020年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明确两委机关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参加全面依法治市重大活动,组织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市委平安天津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法治工作开展。

维护国资形象,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政府官网、官微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实现信息公开82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及市档案馆报送纸质文件82份。稳妥审慎办理机关法律事务,切实配合司法审判工作,尊重司法审判权威。对于市国资委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作为被告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化作用,共同研究应诉策略方案,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庭下靠前研究案情,亲自把关应诉方案,庭上积极答辩、充分举证,负责人出庭率100%,做到“出庭又出声”,有力维护了市国资委依法履职形象。2020年发生6件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案件,截至目前,6件行政复议案件均获胜,7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撤诉1件,胜诉2件,另4件在审理中。

二、健全决策机制,依法全面履职,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健全内部审查机制,确保依法决策。组织外聘法律顾问公开选聘,确定2家外聘法律顾问,为加强市国资两委法治建设提供外部专业力量支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搭建以内设法制机构为主,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优势互补的决策审查机制,对拟提交党委扩大会、主任办公会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事项依法合规、程序严谨、科学有效。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防止政策措施限制、排除市场竞争。全年对52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79件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和27件协议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对20余件各类涉法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或提供法律咨询,对2家民营企业上市涉及的历史沿革问题进行研究,保障依法行权履职。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监管。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科学性、针对性、合法性,年初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制2020年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绩效督查部门进行督办。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度审查的前置性程序,从制度建设源头保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要求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制定《市国资两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现行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全年共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15件,进一步完善了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夯实了国资监管制度基础。

上下联动,防控并举,提升监管企业依法治理水平。指导各监管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及议事规则,明确履职程序,形成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年初制定印发《2020年天津市管企业法治工作安排意见》,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推动指导,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印发《天津市国资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组织开展我市第六次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调整评审委员会成员,完善评审规则和评分标准。加强对监管企业法治工作的指导推动,印发法治工作简报6期,风险提示函4期。加大对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指导帮助力度,全年共指导28家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197件,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级法院等政法机关对接,建立沟通会商、多元化解纠纷等联动机制,最大化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三、推进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营商环境

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守法。牢牢抓住市国资两委领导班子这一“关键少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能力。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国有企业原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将法庭变为法治廉政教育大课堂,让领导干部“零距离”接受法治廉政警示教育。国资系统干部坚持业务工作与学法用法守法同推进同落实,提升法治化管理能力和水平。组织国资系统干部参加2020年度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共计4959人完成学习,考试通过率100%。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定《市国资委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天津市国资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安排》,推动两委机关和监管企业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按照市司法局部署,制定《市国资委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监管企业开展“四个一”宣传活动。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成立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七五”普法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和自查评估参考指标,部署推动委机关自查工作,同时组织监管企业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形成了各尽其职、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推动“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行动落地落实。组织外聘法律顾问编写《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各部委政策分类汇编》《天津市防疫期相关政策汇编》和《疫情期间及有序复工所涉劳动法律事务实操手册》,及时下发监管企业,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切实防范防疫物资出口及对外捐赠等涉外法律合规风险的函》转发监管企业,在国资系统调度会上传达《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切实防范法律合规风险的通知》,组织监管企业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涉外合同履行中不可抗力实务应对专题培训,推动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大力加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制度,大力倡导“我就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认真查找国资系统在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营造合规合法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为企业服务的理念,一年来,在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风险、混合所有制改革、“三供一业”剥离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有力有效服务,进一步拉近了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更好地服务了企业发展。通过主责约谈、现场督查指导、召开清欠工作专题会议等形式,督促监管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中小企业租金减免、水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强化国有企业营商环境意识,树立国企优良的外部形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保障供水安全、供热安全、燃气安全等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在用水、用气方面优化报装流程。将2020年作为监管企业“诚信合规建设年”,将2020年1月定为国资系统“诚信建设月”,以守信受益、诚信自律为导向,以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营商环境为目标,研究制定《天津市国资委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国资系统推进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工作内容和分工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为营造诚实守信氛围和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市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机构,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普法的渠道相对狭窄,普法的惠及面仅限于监管企业,且各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也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存在“水流不到头”的现象。法治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有待丰富创新。多年来基本做法是通过宪法宣传日、国民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等节日发放材料、组织培训、出专栏等,存在铺天盖地、大水漫灌现象。

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尚未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高度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没有形成,没有养成遇到问题找法的习惯。法治培训工作大多是对单一法律、单一法条或者是针对单一事项进行,没有形成完整的法治培训体系。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国资两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照“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围绕我市“十四五”重点工作,谋划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遵循,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守法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宣传阐释等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强化普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普法工作各项要求,对各市管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高标准、高质量的严要求,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启动“八五”普法,紧抓“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通过“法律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