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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01 15:31

一、 制定背景及拟定情况

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管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夯实各监管企业公司治理基础,促进监管企业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措施,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结合三年改革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十六条。第一条至第十三条主要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落实三年改革行动方案要求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董事会组织架构、董事会办公室职责、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董事会会议组织、对经理层授权、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十四条主要是对国资委强化外董管理作出了明确细化。第十五条明确《通知》相关内容的落实情况将纳入董事会评价体系。第十六条明确金融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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