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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05〕44号)解读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03 16:02

为加强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提高资产评估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天津市国资委于2005年7月印发《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津国资产权〔2005〕44号,以下简称《专家评审办法》),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专家评审办法》主要内容:一是由市国资委建立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评价、审核工作;二是明确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的标准;三是规范专家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会议程序等。

《专家评审办法》的出台,将对加强资产评估项目科学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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