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为了进一步夯实各监管企业公司治理基础,强化监管企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建设与运行,为董事会规范、高效决策提供支撑,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指引(试行)》《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指引(试行)》《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指引(试行)》《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指引(试行)》4个议事规则指引(以下简称“议事规则指引”)。
二、主要内容
4个议事规则指引分别从适用范围、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及办事机构,与董事会的工作关系、议事程序(包括会议通知、资料、记录及存档)等方面,对各专委会的规范建设与运行进行了明确。4个议事规则指引除适用范围、工作职责、人员构成、具体支撑部门及定期会议次数等方面,针对每个专门委员会特点各有区别外,其他方面规范性要求明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