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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政策依据及申报材料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3-27 00:00

产权管理事项:

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

文件依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管字【2000200号),

含有国有成份的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在工商登记之

前,必须办理国有股权设置方案的审批。

申报材料:

发起设立:

1、国有股东关于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申请文件。

2、国有股东关于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内部决策文件(或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3、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主要内容: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折股方案、折股比例的确定原则、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国有股东的界定等)

附件:各发起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主发起人前三年财务报表

5、发起人协议、资产重组协议和股份公司章程。

6、评估结果核准文件。

7、本次改制关于资产重组和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意见书。

变更设立:

1、国有股东关于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申请文件。

2、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董事会决议。

3、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主要内容:根据审计结果确定的折股方案、折股比例的确定原则、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国有股东的界定等。)

附件:各发起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控股股东前三年财务报表

5、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章程。

6、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书。

7、本次变更中关于变更设立和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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