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切实有效的举措全力打造我市一流营商环境,天津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一、持续深化“一制三化”改革
持续推动国有企业民生保障类业务的“一制三化”改革,优化业务流程、压减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针对不同需求的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应用场景服务,优化“现场办”,畅通“线上办”,做好适老服务“代办”“帮办”。
二、持续强化阳光诚信国企形象
持续推动国有企业诚信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全体员工诚信守法意识,提升诚信合规经营的软环境。完善并强化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履约,有效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展现良好诚信的国有企业形象。
三、持续优化招投标管理制度
持续推动国有企业优化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招投标工作。不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性或排他条款,为不同所有制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持续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持续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发挥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流向实体产业,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助力我市打造10条重点产业链,实现国有资本的放大作用,做强优势产业,夯实“天津+”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五、持续加强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持续推动国有企业加强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秉持“我就是营商环境”理念,积极践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弘扬正能量,主动宣传国有企业担当作为的典型事迹,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