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详细内容
通报一起“小金库”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 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0-11-03 16:50

天津市房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信建发公司)物业处原主任姜跃收取房租等不入账设立“小金库”,房信建发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史虹,时任房信建发公司物业处主任罗丽娜履职不到位问题。2012年12月至2020年6月,姜跃在担任房信建发公司物业处副主任、主任期间,擅自决定将房租收入、租户押金、进场广告收费等不入账设立“小金库”,共计113.36万元,其中用于公司运营、发放值班餐费等68.68万元。姜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史虹履职不到位,未发现长期存在的“小金库”问题,在全市三次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时组织排查不深不细,作出“零存在、零报告”承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2年12月至2015年7月,罗丽娜在担任房信建发公司物业处主任期间,疏于管理,责任意识淡化,未就房租押金入账等工作与财务部门对接,未及时发现该“小金库”问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现该“小金库”已被清理完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