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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委管企业对控股子企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06 16:47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安排,指导推动监管企业加强对控股子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失控失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市国资委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委管企业对控股子企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开头部分明确了制定《通知》的目的和控股子企业的范围。主体部分又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加强子企业监管的4条总体要求,即坚持全面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坚持依法行权、坚持党的领导;第二部分明确了加强子企业监管的12个方面主要工作要求;第三部分明确了加强子企业监管的工作保障和监督追责要求。结尾部分要求监管企业高度重视子企业监管工作,全面梳理查找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同时要督促子企业加强对其所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实效,推动各级子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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