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梳理汇总并以清单形式列出了现行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国有企业投资等十九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目的旨在督促企业严守行为红线,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未能列出的其他国资监管禁止性规定、以及《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印发后新出台的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禁止性规定,企业应当遵照执行。
三、《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印发后,相关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导致有关禁止性规定发生变化的, 企业应当遵照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四、《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不涉及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该等规定企业应当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