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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收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1-15 18:00

按照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培训会议安排及《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和原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资〔2019〕28号)要求,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要重点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收尾工作,完成实质性移交。结合天津市工作实际,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研究起草本通知。

本通知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3个时间节点,力争2019年年底前完成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实质性移交,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4月底完成实质性移交,补助资金(清算)申请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5日,逾期未提交补助资金申请的企业不再给予补助;二是明确了实质性移交的4个标准,签订正式移交协议,不再承担管理职能和相关费用,完成资产划转,维修改造完成;三是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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