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好此项工作,首先是下发通知,市国资委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对执行新准则企业期初数审核意见〉的通知》,对企业申报资料审核内容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其次是联合复审,聘请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2名注册会计师组成联合工作组,用一周时间对企业上报资料集中复审,重点审核了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报表合并范围、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资产减值准备、辞退福利及预计费用等事项。截至目前,外经、城建、津能、国投、铁路和方通集团已通过复审。
在复审过程中,试点单位在新旧准则转换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包括: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制订未按新准则的要求体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报表合并范围未按新准则要求的以控制为原则对所有子企业进行合并;金融资产重分类不正确,未体现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母子公司之间未建立投资关系,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未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未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等。工作组就发现的问题与集团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沟通,提出整改要求,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工作组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未通过复审的市管企业要按照整改意见,修改完善申报资料,8月底前上报。二是未按时上报的市管企业,要深入集团与会计师事务所查找问题,帮助解决,督促尽快上报。三是适时召开新会计准则专题座谈会,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交流沟通,为明年更大范围推动执行新会计准则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