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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构建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4-23 00:00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和市国资两委关于“国企板块”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以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为着力点,通过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探索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行为的有效途径,把决策风险控制在制度机制的约束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集团公司连续三年保持了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30%的增幅,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准确

  1、借助体制优势,防控政策风险

  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一人兼和党委会与董事会、经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体制优势,发挥党委会对重大决策的把关定向作用;充分利用董事会、经理层中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职能,把中央和市委的安排部署融入企业重大决策。建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机制,重大决策前预先告知参会人员议题,发挥决策者中党委委员对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把关作用,发挥决策者中党员领导干部对国家产业布局、节能环保等的把关作用。对可能违反国家方针政策问题,提出修改、再论证或撤销的意见建议,将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经营管理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有效避免了重大决策发生政策风险和方向性错误。2013年,集团公司共形成投资、重组等重大决策70项,均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

  2、借助社会资源,防范专业风险

  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技术特长和对产业发展方向超前预测的作用,从社会中介机构和大型科研院所聘请了5名专业技术人士和知名学者,与集团审计监察部、投资发展部、经济协调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共同组成战略发展委员会、决策投资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监察委员会四个咨询、评估机构,作为董事会内设专业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决策投资委员会对涉及产业技术与发展方向、资本运作与转型升级等内容的重大决策议案先行审议,进行可行性、合规性论证,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监察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为保障重大决策正确执行提供支撑。2013年,专业委员会共审议战略发展和主业投资项目决策9项,提出意见建议11条,从专业技术角度,有效降低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风险。

  二、建立健全过程控制机制,确保重大决策的广泛民主

  1、建立决策回避制度,排除人为干扰

  为促进重大决策参与人公正履行职责,防止利害关系人干扰决策过程,集团公司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制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明确要求,决策参与人在得知所参与决策事项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回避;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了解发现上述情况后,提请主管领导作出回避决定。回避当事人不得参加涉及回避事项的决策会议,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其他决策参与人打听情况或渗透个人意图。切实保证了决策内容的公平正义。通过组织专项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没有发生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问题。

  2、规范决策完整资料,强化组织监管

  完整记载、保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的详实情况,对企业重大投资和工程项目是否经过全面、严谨的研究论证程序;重要人事任免是否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决定企业改制及经营管理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有关事项、制订重要规章制度是否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建议;决策重大事项“一把手”是否末尾发表意见、党政班子是否事先交流沟通等重点内容,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决策程序问题,为决策失误实施责任追纠提供原始依据。

  3、形成公开透明机制,接受职工监督

  结合推行党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重点围绕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制订了决策过程公开与网上查询制度。把干部任免程序的民主推荐、人选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重点环节纳入OA办公自动化系统,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网上流转、逐级审核,利用计算机软件不可修改、不可逆转的特性,保证选人用人上的公平公正和可追溯;借助局域网络、公示栏和宣传橱窗等信息传播手段,把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等非规定保密内容,广泛告知选任岗位和具体条件,广泛听取基层职工群众对领导人员廉政勤政和履职绩效情况的评价。提供拟提拔任用干部基本情况查询平台,同时,设立举报专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集团、企业两级领导接待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13年,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共建立决策公开透明渠道32条,对56名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提拔任用进行了网上公示。

  三、建立健全反馈纠偏机制,确保重大决策有效落实

  1、全程跟踪,修正决策执行偏差

  为保证好的决策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一方面,集团公司通过组织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相关人员勤奋敬业、高效履职,有效应对、及时调整因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对决策事项实施中的影响。另一方面,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失误纠错制度》,充分利用日常监管、定期检查,落实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责任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及时发现决策落实过程中,出现偏离原定目标等问题,通过下达书面《纠错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查明原因、提出应对处置方案、明确纠错方式、具体标准等,认真搞好落实整改。防范因执行决策失误给集团公司和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013年,集团公司根据信访举报,及时纠正所属公司在落实决策事项中,存在涉及5000多万元的设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为企业节约资金400多万元。

  2、全面考量,确保决策执行到位

  综合发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职代会“五位一体”监督格局的功能优势,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考核评估制度》和《违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形成和落实的过程监督。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执行重大决策事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和干部考察,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党政正职目标责任书》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档案》中的考核权重;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监事会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四好班子”和党组织“达标晋级”评比、干部调整使用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2013年,集团公司共实施专项检查25次,对133名集团直管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考核,未发现一例违规决策或错误执行的问题。

(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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