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确立建设科技强国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澎湃动能。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是推动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和科研成果转化的主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轻集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赋能集团高质量发展。
日前,集团出台《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工作支持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两个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为指导,着眼于鼓励企业积极推进“科技强企”,加强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以提高科技创新项目质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为目标,重点包括科研小试、中试开发、工业性试验、新技术开发及应用、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再创新、新产品开发、重点实验室和产学研合作等内容,旨在重点解决制约企业发展技术难题,提高生产经营、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水平。《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分类和标准,首次设立科技创新扶持专项基金,支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绩效,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旨在进一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高企业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迅速转化,推动企业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今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实施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渤轻集团以加快推进改革赋能为主线,坚持对科技创新工作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制度导向性激励性作用,围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积极推动轻工先进制造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集团高质量发展增动力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