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两委机关、监事会办事处各党支部:
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范国庆节期间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根据市纪委、市级机关纪工委要求,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提出如下要求:
一、搞好节日廉政教育
国庆节前期,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专门安排时间,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见6月份机关党委发放《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一书)和市委、市纪委的各项规定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自觉自警自律意识,防止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
二、严格执行纪律规定
中央和市委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都作出了严格规定,国资两委机关党员干部要态度坚决、模范践行、带头落实,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风清气正。
节日期间要做到“10个严禁”:1.严禁发放各种食品;2.严禁收受电子礼品卡、预付卡等礼金礼券;3.严禁公款宴请;4.严禁公款旅游;5.严禁公车私用;6.严禁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8.严禁涉足“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活动;9.严禁借旅游、探亲之机私自出国出境;10.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受礼金。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市级机关纪工委将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明察暗访和抽查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既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隐情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国资两委机关、监事会办事处各党支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督促责任,节日前期,要加强对本支部党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10个严禁”的教育警示,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