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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市管企业报送2016年年中投资 报告和投资调整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 规划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6-06-28 10:18

各市管企业:

为全面、系统了解市管企业投资情况,进一步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按照《天津市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等相关规定,请各有关市管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16年中投资总结报告和投资调整计划的报送工作。现将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与方式

1.企业要认真制定投资调整计划,撰写年中投资报告和投资调整计划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国资委。

2.报送调整计划的投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BTPPP等其他投资项目,对于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及委托理财等金融投资不列入调整投资计划。企业应防范投资风险,严控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及委托理财等金融(非主业)投资。

3.各市管企业及其子公司按照要求,登陆“投资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填报2016年第二季度投资进展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填报2016年年中投资完成信息和调整计划的投资项目信息,市管企业要认真审核,按时提交市国资委,过时系统自动关闭。

二、报送内容

(一)年中投资报告

1.年中投资报告的主要内容

概述2016年年中市管企业投资计划总体进展情况。对照经我委备案的2016年度投资计划、经我委或市管企业批复的计划外追加项目情况,按照(第二季度项目进展状态)“完工和完成项目”、“缓停项目”、“实施中项目”、“筹备中项目”等分类,逐项说明2016年年中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本年计划投资金额、实际进展情况、当年取得投资成效、投资预期效果等,对于没有按预期推进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其中,涉及“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列入全市重点项目、市国资委年度重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关注的项目,应详细介绍项目情况、目前的进展以及对企业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等。

2.完成和完工项目统计表

企业在“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完工、完成项目信息,并逐级审核后提交到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可导出“2016年年中完成和完工项目统计表”(见附表1),编辑后打印。

(二)年中投资调整计划

1. 年中投资调整计划报告的主要内容

概述2016年度市管企业原计划及调整后计划投资规模、项目数量、投资金额、投资方向(主业与非主业)、投资类型、资金来源与构成等总体情况。

对首次增加项目及调整变动项目的基本情况逐项进行描述,首次增加的项目需说明对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效益情况等方面的影响及拟达到的目标;调整变动的项目需说明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影响。

2.调整后计划投资项目统计表

企业在 “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上,完善2016年年中投资调整计划项目信息,逐级审核上报,审核无误后导出《2016年年中调整后计划投资项目表》(见附表2),编辑后打印。

3.对年中投资调整计划的董事会(未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等其他投资决策机构)决策程序文件。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管企业于2016731日前,将相关资料信息和书面材料提交市国资委。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平、赵文婷

联系电话:8360986083607715

邮箱:zhaowenting @tjsa.gov.cn

附件:1.

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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