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关爱版
|
天津市国资委标识
手机版
官微二维码
津国资法规〔2016〕22号
各市管企业:
2016年7月1日经市国资委第十三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委决定对12件国资监管制度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
市国资委
201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