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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废止部分国资监管制度文件的通知
文章来源: 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6-07-07 15:38

津国资法规〔2016〕22号

各市管企业

2016年7月1日经市国资委第十三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委决定对12件国资监管制度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

  市国资委      

201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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