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调整月度财务快报
有关指标的通知
津国资财经〔2016〕9号
各市管集团:
为了贯彻落实好市领导关于加强市管集团债务风险防控的有关批示和要求,推动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日前,我委与软件公司共同研发了市管集团债务风险预警系统(网络版),从月度财务快报中提取有关数据,生成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融资成本率、带息负债比率、或有负债比率8项债务风险评价指标。为了确保指标生成,我们对月度财务快报指标进行了调整,特通知如下:
一、新增指标情况。新增“平均融资成本率(%)”、“融资性债务总额”、“或有负债余额”三项指标(见附件)。
二、指标解释。
(一)平均融资成本率(%)。平均融资成本率=年度总融资成本/各类融资余额,平均融资成本率为综合融资成本,包括约定利息、发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本指标填报口径与市财政局债务统计口径一致。
(二)融资性债务余额。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信托融资、融资租赁、保险融资、私募债券、境外发债、信用证、应付票据(含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委托贷款、保函、保理及其他融资性债务余额。本指标填报口径与市财政局债务统计口径一致。
(三)或有负债余额。按照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指标计算公式规定,或有负债余额=已贴现承兑汇票+担保余额+贴现与担保外的被诉事项金额+其他或有负债。
三、填报要求。
为确保预警分析结果准确,市管集团在填报月度财务快报时,要特别注意:一是在“报表封面”中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一栏,填列最符合集团实际的行业分类,并督促子企业对行业分类逐一核定,确定后的行业分类原则上不得调整。二是债务风险预警系统(网络版)从月度财务快报中提取12项指标,除新增的“平均融资成本率(%)”、“或有负债余额”指标外,还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存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带息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各集团每月填报财务快报时要特别关注此12项指标,确保填报准确。
请各市管集团登录市国资委门户网站(www.tjsa.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财务快报新参数,并通知子企业及时安装新参数,避免影响7月份快报报送进度。各单位在编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财务监督与经济运行处联系。
联系人:李开君 联系电话:83609910
2016年7月19日
(主动公开)
附件
月度财务快报表样(调整部分)
![]() |
注:表中涂黑的三项指标为新增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