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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17年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 经营预算处 发布时间:2017-02-13 10:48

津国资预算〔 2017 8
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17年市管企业
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加快审计频次、增加审计深度、推进审计全覆盖的系列要求,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根据 2016 年度市管企业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的 2017 年度目标任务,我们研究制定了 2017 年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 加强内部审计管理规范化
1 、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年底前全部建立与审计统一管控架构相适应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2 、建立健全报告机制。年底前全部建立向董事会汇报工作的机制,将年度审计计划及执行、重大审计问题及整改、内外审交流沟通等情况定期报董事会,并同步向党组织报告。
3 、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建立审计问题及整改清单,整改一项、验收一项、合格一项、销号一项。企业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其绩效考核及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促进规范管理。
二、 试点企业深入推进审计统一管控工作
4 、用制度固化审计统一管控架构和组织形式,形成全集团统一的审计管理流程,固化审计文书格式。
5 、充实内审力量,保证一级企业固定专职审计岗位不少 3 人;集团可调配专职内审人员数量比 2016 年提高 10% 20% ,逐步达到 3 ‰标准;采用虚拟统一管控模式的企业,采用管理层书面授权形式,保证集团统一调配人员稳定性。
6 、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由一级企业统筹集团内审计人员培训、交流、考核,加强对骨干人员的培养。
7 、建立集团专家库,形成业务专家进入审计项目的有效机制,提高审计精准度。
8 、加强课题研究,按照 2016 年确定的试点方向,围绕混合多元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审计等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形成有益经验。
非试点企业,要在 2016 年思路框架基础上,向试点企业看齐,加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工作,主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 做好专项审计工作
9 、深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多部门联动、结果有效运用的内部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工作台账,合理安排审计计划,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频次,保证离任必审,逐步加大任中审计比重。对重要子企业领导人员,保证不少于 3 年有深度的审一次,其他企业保证任期内至少审计 1 次。出现重大经营异常的企业,对其领导人员及时开展审计。
10 、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提质增效、债务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做好两个层面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一是集团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二是所属企业落实集团重大决策部署、战略规划、方针政策的情况。对政策理解的准确性、执行效果、存在的偏差及问题等,及时作出分析判断和预警,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既定目标推进。
11 、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审计监督。围绕对外合资合作、重大项目建设、对外借款、担保发债等事项,做好重大决策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审计决策制度的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评价各级党组织及董事会在重大决策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将审计重点集中到二级及以下企业,提高审计覆盖面,做好政府审计的配合和补充。
四、 工作要求
各市管企业集约审计资源,统筹安排,提高效率,避免重复审计。市国资委将适时安排督查指导,对工作现状和推进情况进行通报。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郭锦 联系电话: 83609679 83606049 (传真)
邮箱: tjgzys@163.com
2017 2 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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