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资法规〔2017〕31号
市国资委关于印发
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2017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权力运行、简政放权,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年内我们对《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进行了修订,经市国资委第二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2017版)》予以印发,《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津国资法规〔2014〕82号文件印发)同时废止。相关材料电子版可在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