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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30 15:15

2021年,市国资两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完善法治机制、落实法治责任为着力点,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提高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研究制定《国资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工作会议,主要负责人亲自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文件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组织各类专题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级监管企业。

(二)依法全面履职

重大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组织外聘法律顾问公开选聘,确定2家外聘法律顾问,实行每周半天律师坐班机制,为加强国资两委法治建设提供外部专业力量支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搭建以内设法制机构为主,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优势互补的决策审查机制,对拟提交党委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事项依法合规、程序严谨、科学有效。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防止政策措施限制、排除市场竞争。

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章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国资两委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蓝军”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落实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开展“展现新作为、打造新国企、干出新业绩”主题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3次督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持续深化企业法治建设。为深化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工作水平和企业风险应对能力,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配备及管理的意见》,推动企业加强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打造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的安全屏障和坚强后盾。为加强企业重大法律纠纷的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修订了《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管理办法》,帮助企业树立起“减少损失就是创造价值”的理念。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对于市国资委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作为被告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化作用,共同研究应诉策略方案,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庭下靠前研究案情,亲自把关应诉方案,庭上积极答辩、充分举证,负责人出庭率100%,做到“出庭又出声”,有力维护了市国资委依法履职形象

(三)完善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制定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除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外,还提交国资委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征求意见时同步征求国资委党委各处室意见,切实加强党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中央、我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天津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相关规定,对各业务处室起草的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对重要规范性文件共同研究论证,努力提高合法性审核工作质量,2021年共对各处室起草的17件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为依法开展制度建设提供保障。

及时清理相关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按照《市国资两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组织各处室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党委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废止13件规范性文件。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

民法典宣传。印发《国资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系统内组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印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时掌握单位活动策划、部署及开展情况,持续掀起活动热潮。

宪法宣传。印发《市国资委2021“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提前部署“宪法进企业”活动,要求各企业开展“三个一”活动。今年,市国资系统的国网天津物资公司“倡法养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获得“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机关部分干部及监管企业前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进行宪法宣誓。

组织民法典、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41日组织部分机关干部旁听一起涉及公民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旁听庭审,对于民法典的宣传,保障人民群众参加文体活动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727日,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原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犯罪一案庭审活动。

总结“七五”普法,启动“八五”普法。“七五”普法期间,市国资系统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个人和优秀作品,获得天津市各级表彰。国资系统的两家企业获得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三名个人获得“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国资系统一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获得“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一部微视频获得法治宣传原创优秀作品“二类作品”奖。系统内印发《天津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切实做好天津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

(五)加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组织国有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坚持问题导向,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组织各集团签署《国有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将持续推动国有企业诚信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全体员工诚信守法意识,提升诚信合规经营的软环境。秉持“我就是营商环境”理念,积极践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弘扬正能量,主动宣传国有企业担当作为的典型事迹,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有待丰富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力度有待加强。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市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机构,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普法的渠道相对狭窄,普法的惠及面仅限于管企业,且各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也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存在“水流不到头”的现象。

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尚未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高度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没有形成,没有养成遇到问题找法的习惯。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对干部的法治工作培训大多是对单一法律、单一法条或者是针对单一事项进行,没有形成完整的法治培训体系,导致其对推进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202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市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好国资系统法治工作,把国资国企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和企业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及年度国资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国资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印发机关各处室和各监管企业贯彻实施,要求各企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

(二)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5月7日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与中央重要精神对标、对表,利用读书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筑牢法治和安全的坚强堤坝。通过党委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集体决议的方式,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研究

(三)法治工作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建立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办机制,对影响国企改革重大事件、存在社会稳定风险以及涉及面广具有普遍性的国资系统案件亲自督办主动带队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全年共协调涉国资系统案件70余件

(四)法治工作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督办制度若干措施》,明确各项措施的责任单位、两委责任处室。要求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分工落实台账任务督办台账,特别是台账中涉及企业重大法律纠纷事项和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挂图作战,开展清单化跟进督办。加强政治监督,着力发现政治问题,纠正政治偏差,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国资系统落实落地,不断把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五)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年委主要领导带头述职述法,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中要包含述法工作总结,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效应”。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国资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围绕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重点工作,谋划今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遵循,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守法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宣传阐释等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并组织实施,为我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好路线图。全面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国资国企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三是强化普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司法局法治工作各项要求,对各管企业的法治工作进行高标准、高质量的严要求,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推动“八五”普法工作,紧抓“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通过“法律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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