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举措,按照202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开展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旗舰”领航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今年以来,先后组织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内容,印发2期《中心组学习参考》,摘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二是组织200余名机关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并以考试检验学习效果。组织国资系统局处级领导干部4000余人参加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在全系统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举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全系统1000余人参加。
(二)推进国资监管,依法提升出资人履职能力
一是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及相关工作。开展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存量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摸底清理。二是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编制《天津市国资委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明确年度制度建设任务。对现行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各1件。三是加强法律审核工作。按规定对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核),保障依法决策依法建章立制。四是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案件。所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得到胜诉裁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出庭率达到100%,有力维护了我委依法履职形象。
(三)指导企业法治建设,深化合规管理工作
一是将监管企业划分为3个法治建设协作组,开展形式创新、特色突出的协作交流活动,聚焦“三量”“三新”等中心工作,重点选取3个合规管理研讨课题,形成《参股企业合规管理手册》《国有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合规管理指引》《新公司法框架下国有企业合规风险管理相关问题研究》,并印发企业共享课题成果。二是与市普法办、市司法局、海河传媒中心共同举办以“以法治之为助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题的总法律顾问访谈,分管委领导带领企业总法律顾问出席访谈,交流分享法治国企建设成果和经验做法。三是举办“法治建设大家谈”系列讲座,邀请监管企业及重点子企业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畅谈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就加强法治建设、发挥法治工作价值创造功能等方面进行工作交流,实现了共建共享、共促共进。四是全面总结前期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充分体现“严监管”要求,修订《天津市市管企业外聘法律顾问管理试行办法》。
(四)创新法治宣传,提升国资系统法治意识
一是会同市司法局联合举办“法护营商·律动津城”天津市公司律师技能比武大赛,并组织监管企业积极参加,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推动企业深入学习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了依法治企能力。二是开展“走进法庭,做普法守法带头人”活动,组织监管企业的法务干部前往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组织机关干部旁听案件审理,感受法治文化,提高法治意识。三是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委机关干部学习《行政复议法》,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国资国企工作,以法治引领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效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深入性仍有欠缺,“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滴水穿石”的韧劲还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资国企各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待增强。
(二)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不足
法治宣传方式不够精准,平时工作侧重于对民法典、宪法和公司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缺少针对不同领域企业个性化需求的点单式宣传。主要原因:所监管企业涉及行业众多,对普法工作的针对性要求也各不相同,利用各企业关注度高的社会问题及具体化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履职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持续推进法治国资、法治国企建设。
(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组织召开2024年监管企业法治工作会议,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加并部署2024年法治工作任务。结合新《公司法》修订,剖析对国资委行权履职的影响,提出工作要求和应对建议。
(二)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指导监管企业坚持以“降本增效”为目标、以非诉讼法律纠纷解决机制为先导,立足从源头减少监管企业之间的诉讼案件,制定监管企业法律纠纷协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建立监管企业法律纠纷协调化解机制,切实提高监管企业解决法律纠纷的质量和效率。
(三)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协调,为监管企业通过民事、刑事路径依法维权,尽最大努力争取司法支持,有效解决了涉国企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和追赃挽损等方面存在的一大批难题。
(四)法治建设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专题听取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对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部署。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筑牢思想根基,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国资国企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强化法治监管,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针对国资监管短板缺项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进一步推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核),确保应审尽审,为重大决策和制度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做好合同协议和其他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文件以及信息公开答复等的法律审核论证,保障促进依法行权履职。依法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民事诉讼,全力防控法律风险。
(三)聚焦企业改革,深化依法治企合规管理
将法治工作纳入监管企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融入国资国企“五大攻坚战”,突出合规管理、风险防范、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以及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打好法治国企建设的持久战,进一步提升引领支撑能力,打好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助攻战,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打好应对法律合规风险的阻击战,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价值创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