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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中央驻津企业和天津市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1-01 09:05

2018年10月底,中央驻津和市管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签订任务全部完成。按照市领导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最新要求,2018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分离移交。为进一步明确基本完成分离移交的标准和时间要求,进一步加快推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度,起草本通知。

通知主要明确了两个要求:一是3种符合“基本完成分离移交”的考核标准;二是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三供一业”管理职能移交和资产划转工作务必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维修改造工作原则上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此外,通知还对移交、接收双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市国资委将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对进度慢的项目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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