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津党发〔2021〕32号),切实做好天津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结合我市国资系统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八五”普法规划》共有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三方面提出“八五”普法工作方向和根本遵循。
第二部分着力提升法治意识。从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服务全市大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六个方面,持续提升普法工作的显示度。
第三部分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结合国资系统实际,从持续宣传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涉外法律法规五个方面,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第四部分着力提高普法实效性。从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开展近距离普法、充分利用国家宣传日开展专题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三个方面,提升法治工作的实效性。
第五部分着力建设法治文化。从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建设三个方面,提升普法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六部分加强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媒体公益普法以及加强经费保障四个方面,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