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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04 15:26

为指导我市国有企业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强化市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管职责,提高预算的全面管控作用,进一步增强集团核心管控力,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国资委印发了《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随着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内部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为有效应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实现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质量、改善经营效益、加强风险管控的有效管理工具和管理机制。当前,市管企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化解债务风险、强化企业内控等方面还存在管理粗放问题,亟待深化精细管理理念。实现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指导市管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体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同时随着国资监管体制日益完善,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企业相关经营决策行为。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已于2011年向中央企业提出了深化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也陆续出台了关于推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制度的出台为我市制定相关文件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主要内容

本《指导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组织机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考核监督、信息化技术支撑和附则共九部分。明确了全面预算管理一般由经营预算、专门决策预算和财务预算构成,强调了市管企业应切实发挥好集团总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统领和总控作用,依据企业战略规划、市场分析预测、可控资源、内部运营情况以及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因素,对未来的主要经营指标进行估测,对各种可能的变化情况进行模拟。要根据战略目标、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方式,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或多维度相协调的流程,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内容全面、程序规范、方法科学。

三、重点解读

一是树立了全面预算管理理念。全面预算管理是集经营预算(也称业务预算)、专门决策预算和财务预算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体系,它超越了传统的纯财务预算范畴,是贯穿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投资项目、资金运作等方面的一个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预算管理。因此在《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各市管企业要增强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特别是“一把手”要靠前指挥,设置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并分别明确了其主要职责范围,有利于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落地和扎实推进。

二是细化了预算编制方法和控制要点。针对当前巡视整改问题频发领域,对“四资一项目”(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重点进行了特别强调。同时在执行控制环节,提出要加大管控力度,及时反馈预算执行进度和效果,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的偏差与问题。

三是强化了国资监管权限。按照股权关系,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国资监管,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管企业预算,由原报告事项调整为审批和备案。调整前,市国资委对市管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执行报告程序;调整后,将按照股权关系分别执行审批和备案程序,国有独资公司的预算经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市国资委审批;国有控股公司的预算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向市国资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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