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企业及区县国资监管机构: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管力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及我市《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07]40号)的有关规定,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分析范围
各单位统计分析2012年度在本单位办理核准和备案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不包括报送我委核准和备案的项目。
二、统计分析内容要求
(一)资产评估项目数据统计
汇总工具仍采用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资产评估数据统计管理系统”软件(汇总格式见附件)。统计要注意评估项目分类和数据间的勾稽关系,保证项目和数据的完整、准确。
(二)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分析报告
在做好项目统计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有关数据分析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企业改革情况、资产评估监管工作情况、项目和数据汇总情况、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三、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将2012年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分析报告于
附件:1.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总表
2.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总表
2013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