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单位、中央驻津企业党委(党组):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国资系统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建设,鼓舞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深入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建设新国企,为开创天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安排
1、组织观看爱国专题记录片。在国庆节前,各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利用自身现有场地和设备,组织本系统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观看《百年潮·中国梦》等爱国专题记录片。
2、走访慰问活动。国庆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对老同志、老干部、老战士,革命军烈属、伤残军人和先进模范人物的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领导同志要深入企业基层单位、建设工地,看望慰问基层干部职工群众。
3、组织国企开放日活动。十一前后,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迎国庆、看国企——国企开放日诚信行”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看成就、看变化、看发展。
4、组织群众性庆祝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以诗词、歌赋、楹联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式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群众性庆祝活动。
5、组织“看国企发展、讲国企故事”主题宣传活动。在《天津日报》开设专栏,每日连载具有新闻性、故事性强的专题文章,重点反映建国以来特别是加强国资监管以来,国企在深化改革发展、加强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以及在干事创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三、总体要求
1、突出思想内涵。要把开展庆祝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结合起来,与深化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结合起来,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进行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天津各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示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改革创新、开拓奋进的精神面貌。
2、加强舆论宣传。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各单位内部企报企刊、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要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成功经验,深入宣传我市、国资系统和本单位深化改革开放和党建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全面报道各单位迎接新中国成立65周年的实际行动和各单位取得的优异成绩。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交流沟通,大力维护好国资国企良好形象。
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宣传口号是:
⑴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
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
⑶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⑷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⑸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
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⑺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⑻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
⑼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
⑽深化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三个一批”!
⑾建设新国企、共筑中国梦!
3、注重群众参与。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立足企业实际,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庆祝活动,吸引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4、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国资两委的要求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不层层举办纪念大会,严禁借国庆活动名义从事商业性活动、制作发放贵重纪念品和摊派集资,确保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国庆活动各个环节,真正做到安全有序、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