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资预算〔2016〕12号
各市管企业:
为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国资预算〔2015〕7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动市管企业围绕总体战略发展目标,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统一管控。市国资委就集团行业特点及重组后功能定位等情况,调研了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现状,并与部分市管企业形成共识,决定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开展内部审计统一管控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围绕市国资委“十三五”时期出资人审计监督工作目标,以强监督、防风险、增活力为导向,推动试点集团调整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规范性、时效性,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构建科学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试点引路、重在探索。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充分尊重集团实际,鼓励具备条件、有意愿的集团先行先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突出重点、集中发力。重点在完善组织架构、理顺管理条线、充实专职审计力量三个方面开展试点,疏通破解难点,打通机制障碍。
(三)搭建平台、引导推动。帮助试点企业创新理念,完善机制,畅通信息,通过以点带面,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董事长或总经理主管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或其它类似机构)依法审议批准企业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的组织架构。
(二)建立“上审下”的工作机制,形成集团统一管控审计方向、统一制定审计标准、统一调配审计力量,所属各级企业有章可循、有序联动、有力支撑的管理体系。
(三)建立吸收行业专家、一专多能人才、专职人员充实审计队伍,为审计工作提供可靠专业技术支持的保障机制。
四、试点方向
(一)现阶段已设立不同模式的“审计中心”或已建立包括纪检、审计、法律、风险控制、监事会等部门在内的综合监督体系,能够集中调配审计力量,统一管控审计工作的市管企业,还应当瞄准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效果上下功夫。
(二)目前暂不具备建立“审计中心”条件,统一管控审计工作的市管企业,要以“管用”为优先试点方向,利用总部审计、股东审计、联合审计等类似“审计中心”方式组织审计,服务于集团总体战略目标,切实解决由于审计资源分散、专职力量不足造成的,集团与所属企业之间审计计划不统一、集团审计穿透力不强、同级部门和企业间审计监督效能不高等问题。
(三)完善组织架构的同时,试点集团还应在充实专职审计力量、创新审计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借助社会审计、强化内部控制评价、提供专业化服务等方面均衡发力,全方位构建协调统一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五、推动措施
(一)试点集团应当充分利用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反馈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市国资委将选取其中有代表性和借鉴意义的做法、经验和案例,在国资系统予以推广,共同研究改进措施。
(二)市国资委将积极与知名央企、地方国企加强交流合作,利用专家讲座、实地观摩、互动交流等方式,为试点集团提供专题理论辅导和实务操作培训平台,组织试点集团互比、互学、互看,开展内部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三)未纳入本次试点范围的市管企业要强化看齐意识,积极对标追标,充分学习借鉴试点集团做法和经验,按照《意见》和本通知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做好内部审计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展试点与“补短板”有机结合,认真查找和分析工作组织架构、管理条线、专职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缺失。研究编制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试点方向、途径、方法,紧扣试点主题,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工作标准和保障措施。
试点集团应结合上述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016年3月底前报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
联系人:郭锦 联系电话:83609679 83606049(传真)
邮箱:tjgzys@163.com
附:试点集团名单
2016年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试点集团名单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