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资研究〔2016〕1号
市国资委关于开展
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区县国资委:
为了加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深化,市国资委研究决定,组织推动国资系统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结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6年重点课题调研的部署要求,研究提出以下选题范围:
在结构调整方面,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调研:(1)关于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去产能、去低端、去低效无效资产的研究;(2)关于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合作的研究;(3)关于推进绿色产业链和绿色供应链建设的研究;(4)关于提高国有企业投资效益的研究;(5)关于加快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研究;(6)关于提升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的研究。
在创新转型方面,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调研:(1)关于国有企业创新机制建设的研究;(2)关于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研究;(3)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培育“小创公司”的研究;(4)关于国有企业“众创空间”建设途径和运营模式的研究;(5)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6)关于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态的研究。
在国企改革方面,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调研:(1)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去行政化的研究;(2)关于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实践与思考;(3)关于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研究;(4)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股改上市的研究;(5)关于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的研究。
请各单位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结合已经或正在开展的改革试点工作,参照以上选题范围的有关内容,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确定2个左右重点研究课题,着力加强前瞻性和对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实施步骤
2016年国资系统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实施期间为2016年4月—2016年10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1.课题申报(3月下旬-4月中旬)。各单位确定调研课题,填写《2016年课题调研工作计划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415前将计划书报送市国资委研究室,予以立项。
2.中期推动(7-9月)。市国资委根据各单位课题研究的重点和方向,确定3-4个专项课题组,组织有关单位课题负责同志就初步研究成果进行座谈交流。适时组织外出或市内重点企业调研考察,拓展思路,学习经验,完善课题研究成果。
3.课题结题(10月底)。各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课题研究报告,于10月底前将课题研究成果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市国资委研究室。
4.评审表彰(12月底前)。市国资委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适时进行优秀调研成果发布,对优秀调研成果和调研工作组织推动有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市管企业重点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纳入市国资委对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分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保课题研究活动按计划得到有效落实,力争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2.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应带头承担课题。按照委领导的有关意见,要发挥国资工作研究会的作用,物产集团、渤钢集团、渤化集团、医药集团、房地产集团、天津港集团和渤海银行7家副会长单位,以及能源集团、旅游集团、城投集团3家常务理事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应牵头本单位承担的1-2个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为推动国资系统课题研究工作发挥表率作用。
3. 本通知及《2016年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书》附件可从市国资委门户网站(www.tjs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周华安 王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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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