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管企业:
为了全面掌握和分析市管企业对外担保情况,请你们在《天津市市管企业担保事项统计表—
2015
年第
4
季度》的基础上,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担保责任余额情况,填列《市管企业对外担保统计表》,加盖公章后,
务必于2016年4月19日(周二)前
报送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电子版请发送至下列邮箱。
《天津市市管企业担保事项统计表—
2015
年第
4
季度》漏报的对外担保事项,请在本次统计中一并填列,并单独标注。
各相关市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报送工作,确保填列内容全面、真实、准确,按时报送材料。
本通知及附表请登录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孙志成
83607740 tjgzys@163.com
市国资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