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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企业法制工作2014-2016年目标落实情况总结的通知
文章来源: 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6-05-06 10:41

关于做好企业法制工作2014-2016年

目标落实情况总结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为指导推动企业加强法制建设,国务院国资委于2013年底印发了《关于落实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法规〔2013〕1027号),明确提出了2014-2016年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市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积极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今年是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为全面掌握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目标进展情况,加大指导推动力度,拟对我市企业落实三年法制工作目标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现就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总结工作。各市管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对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对比分析近3年来企业法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开展法律风险排查、企业法务管理模式、法制工作对标和三项法律审核把关、重大法律纠纷协调处置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促进企业法务管理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融合,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总结内容要具体详实,点面结合,亮点突出。要认真总结开展法务工作的做法、经验及成效,查找存在的短板,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

2、认真做好情况汇总。在总结梳理三年目标各项指标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附表,附表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可漏项。(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相关附表请到国资委网站www.tjsa.gov.cn下载电子版填写)。

3、按时上报。总结材料及相关附表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纸质及电子版)。

市国资委将于9-10月就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检查结果将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刘宝荣 李红林

联系电话:83607722 83606242

电子邮箱:fgc@tjsa.gov.cv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C座

邮 编:300040

附件:1.市管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基本情况

填报表

2.市管企业法律事务人员、机构情况备案表

3.2016年市管企业三项重点法律审核情况汇总表

4.2016年市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企业重大法律纠

纷及外聘律师管理情况汇总表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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