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确定的选聘工作程序,经初选、竞聘并经天津市国资委党委扩大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天津市国资委外聘法律顾问拟选聘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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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资委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