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我委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我处1月份启动《天津市国资委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汇总编制工作。按照《天津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相关规定,法规处征集各处室和委领导意见后,汇总草拟了《天津市国资委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审议稿)》,并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
《天津市国资委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共提出2020年全委拟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16件,涉及投资和境外投资监管、债券发行、无形资产交易、董事会评价、外部董事薪酬管理、职业经理人管理、委派总会计师管理、平台公司管理、子企业监管、企业合规管理等各方面。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现已以我委名义印发机关各处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