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管理事项: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中长期债券以及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文件依据:《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津国资产权[2012]76号)
申报材料:
一、债券发行申请;
二、债券发行方案;
三、债券发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宏观经济环境、债券市场环境、企业所处行业状况、同行业企业近期债券发行情况;
(二)企业产权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是否发债条件;
(三)发债可行性、必要性分析;
(四)本企业已发行债券及使用、偿还等状况;
(五)筹集基金的规模、用途和效益预测,资金投向分配情况;
(六)投资项目简要分析;
(七)发行债券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八)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包括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及资金来源);
(九)覆盖债券期限的现金流量分析;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十一)风险控制机制和流程,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方案。
四、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意见;
五、企业章程及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六、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
七、募集资金用于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主体评级报告、债项评级报告;
九、市国资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