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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市管企业编制2016年国有资本收益预测报告及支出项目计划和2017年2018年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规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 经营预算处 发布时间:2015-08-25 11:39

市国资委关于市管企业编制2016年
国有资本收益预测报告及支出项目计划和2017年2018年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规划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为了做好编报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和2017年-2018年国资预算收入规模及分年度支出建议方案两项工作,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的通知》(津财企〔2015〕11号)以及《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的通知》(津国资预算〔2015〕39号)的规定和要求,各市管企业应上报2016年国有资本收益预测报告及支出项目计划和2017年-2018年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算2016年国有资本收益
市管企业应根据报市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经济运行处)备案的2015年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预算数据测算2016年国有资本收益,并按照《市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预测表(2016年)》规定的格式填报(附件1)。2016年市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暂定为15%,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暂定为25%。各市管企业应切实按照“稳增长”的一系列要求,充分挖掘有利因素,积极测算,不打埋伏,确保数据可用可比。2016年国有资本收益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上交利润基数所涉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指标与预算数据差距较大或与2015年初数据不一致的,必须附报详尽的说明材料。
二、编制2016年预算支出项目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国资委将继续抢抓“五大战略叠加”的历史机遇,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进一步支持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重组整合,发挥经营预算在转型升级和科技、管理、商业模式、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并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用于充实社保基金的比例。
市管企业应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的有利条件,主动对标《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在以下方面做出统筹安排。
(一)支持企业深化改革。结合资源整合,积极引入对企业长远发展有拉动作用的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改制重组;
(二)支持企业并购。带动境内外资本、优质资源进入和产品、技术、标准与服务输出,鼓励以获取先进技术、高端人才、战略资源和品牌渠道为目的的跨国跨境并购与股权合作;
(三)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打造将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售后服务、节能减排等各项功能系统集成的“集成服务商”,培育服务型制造、绿色供应链、电子商务和新金融服务等新模式,推进生产服务化、服务定制化、解决方案集成化;
(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坚持科技和资本双轮驱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开发以及节能环保、循环技术利用;围绕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开发“杀手锏”产品,做强自主品牌;
(五)支持产融结合。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推进优势企业、优质资产上市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挂牌;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资本市场服务业大集团联合,支持有实力、有需求的集团设立或增资财务公司。
结合以前年度市国资委审核平衡确定预算支出项目的实际,按照“以收定支、资本性支出为主、符合主业、重点突出”的原则,各市管企业申报的2016年支出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并且已在市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备案。各市管企业应按照上述要求,并结合本系统“十三五”规划,提出2016年支出项目计划。按照《市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016年)》规定的格式填报(附件2)。
市管企业申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时,应编制规范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二)项目承担企业基本情况;
(三)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和目标;
(四)项目立项依据、已经完成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资金筹措方案、实施进度与计划安排;
(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落实有关考核责任的规定。
申报的项目应以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为主,尚在论证阶段以及短期内难以实施或未能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支出项目计划、上报的内容不完整、相关内容不一致的,均不予以推荐。
三、编制2017年-2018年预算收支规划
各市管企业要紧密围绕“十三五”规划,根据国家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国资委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有关目标任务,研究并提出本单位有关改革发展的中期目标,按照编制“2016-2018三年滚动预算”的要求,在编制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形势和规划目标,同步测算2017年、2018年的国有资本收益,提出两年的支出规划。
(一)2017年、2018年市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均暂定为15%,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均暂定为25%。
(二)各市管企业上报的2017年、2018年预算支出项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个。
鉴于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系统软件及国资预算三年收支规划的相关表式还未下发,为便于填报,市国资委预先设计了《市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划表(2017年—2018年)》(附件3),待有关部门正式表式下发后再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各市管企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发挥部门合力,提高编制质量。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有关报表和书面材料(含电子格式)报送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本通知内容和表式可登陆市国资委网站“重要通知”下载,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
附件:1、市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预测表(2016年)
2、市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016年)
3、市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划表(2017年-2018年)

2015年8月25日
(联系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 孙志成;
联系电话:8360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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